各单位:
2023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将作为我校明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和《自评报告》的重要依据。为提高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质量,研判、分析学校的办学基本状况,及时掌握目前学校关于合格评估核心指标达标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预采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要求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填报,要求按数据规定的统计口径,认真做好数据整理与排查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评估政策文件等要求,不得超范围统计或弄虚作假。学校数据采集工作由质量管理与评估办公室、规划发展与协调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分表采集。
本次采集为预采集,采集时点和学年截止5月31日,根据填报数据生成报告,查漏补缺。各责任部门按照《2023年数据采集模板》(附件1)填写Excel及word表单,暂时不上传学校自有的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内容为统计数据的,须同时提供数据明细表,以便审核。
二、统计时间
统计时间分为自然年、学年和时点。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2年9月1日—2023年5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3年5月31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具体时间参考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附件2)各表单的内涵说明。
三、填报内容
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表分8大类,75张表格。涉及本科教学的各方面: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基本条件、教职工信息、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学生信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工科类专业情况。
具体分工见《安博手机版app,安博(中国)2023年度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任务分解表》(附件3)。
四、时间安排
1. 6月15日前,学校办公室完成“表1-1安博手机版app,安博(中国)”、“表1-2学校相关党政单位”、“表1-3学校教学科研单位”的填报,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2. 6月15日前,教务处完成“表1-4-1专业基本情况”、表1-4-2“表1-6本科生基本情况”、“表1-7-1本科实验场所”、“表1-7-3学校基层教学组织”的填报作为后续填报数据校验的依据;
3. 6月15日前,人力资源处完成“表1-5-1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5-3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的填报,作为其他部门的填报提供基础数据;
4. 6月15日—7月15日,学校办公室、人力资源处、教务处、科技处、校企合作管理中心、图书馆、教师发展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财务处、后勤管理处、招生就业中心、资产管理处、各二级学院(含双创、国教)等部门(单位)完成其它各项数据的填报。
五、工作要求
1.请各责任部门和教学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数据填报指南,熟悉、明确本部门需填报的各项数据表格及内涵说明,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日程安排和工作要求填报各项数据。
2.采集中,涉及到多个部门的数据项,由责任部门进行协调、汇总,其他部门协同,及时将数据提交责任部门。涉及各教学单位、各专业的定量数据,将作为对各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请各教学单位积极配合责任部门,充分挖掘数据。所有部门对本部门提供数据进行严格审核。
3.预采集期间,因毕业生离校工作未结束,2023级新生尚未报到,涉及到2023届毕业生就业相关表单及2023级新生的数据表单,暂不填报。
4.各部门在截止日期前,将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由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后加盖部门公章)交至规划发展与协调处。
附件 1.2023年数据采集模板
2.2022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参考)
3.安博手机版app,安博(中国)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 工作任务分解表
安博手机版app,安博(中国)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