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树立实验室安全红 线意识,增强实验室人员的责任心、 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验室财产安全,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 工作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博手机版app,安博(中国)实验室 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坚持"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重实效、常态化"的实验室安 全教育目标,实行"凡进必考,达标准入"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
第三条 凡在我院实验室内参与实验教学、科研、学习和管 理的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考核通过后, 准许进入实验室工作和学习。
第二章 实验室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第四条 实验室安全实行三级安全管理体系。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副院长崔岩,全面负责 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组织完善、制定、审核实验室安全管理的 规章制度及部署实验室安全管理其他工作。
(二)实验室责任人屈菲菲,负责组织和制定实验室安全 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各实验室落实安全制度,定期组织 检查实验室各种安全设施状态,防火、防盗状况等,做好各项 安全检查工作存档及其他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相关事宜。
(三)安全督查员张科元、李亚利负责检查督查实验室安 全管理工作及落实情况。
第三章 教育内容和形式
第五条 实验室安全教育包括法规教育、规章制度、操作安 全规程、事故处理方法、环境保护、 自我保护教育以及预防教 育。 以预防教育为主,预防教育重点在于开展防火、防爆、防 毒、防盗、防触电、防机伤、防泄密、防辐射、防污染等教育。
第六条 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要把安全法规条例、安全规章 制度与实验室典型事故案例、危险区域要害部位、危化品使用 流程、特种装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实验室防护装置使用、消防器材使用、 自救逃生方法等内容相 结合。
第七条 承担涉密科研项目的实验室,应配合学校保密工作 办公室定期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保密安全教育,定期对保密 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杜绝泄密事件发生。第八条校 级和学院实验室安全教育和考核须依托我校"实验室安全培训与 考试系统",根据需要组织学习课件和考试题库,供相关人员进 行在线学习和考试。此外,还可采取教育讲座,专题培训,参 观展览,案例教学,印制发放《实验室安全手册》 ,组织实验 室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消防演练和自救互救演练等辅助形式。各实验室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专项安全教育。
第八条 外单位参观、学习的人员进入实验室前应由实验室 人员告知潜在的风险,并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在实验室人 员陪同下参观、学习。跨科室开展实验活动的校内人员进入实验室前须由接收单位批准并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第九条 对存在未取得实验室准入资格的人员进入实验室从 事科研、教学活动情况的责任单位,学校进行通报批评,限期 整改。对违反本规定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按 《创新创业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创新创业学院(2021)04 号) 的相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理。
第四章 实验室安全工作奖惩机制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以"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 谁负责"为原则,逐级分层把责任落实到岗位或个人。
(二)实验室安全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年终评优的重 要依据;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个人和所在二级 学院,予以批评和惩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 定处理。
(三)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 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规定由创新创业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